中華視覺障礙教育學會簡介
一、宗 旨:
為研究及促進台灣視覺障礙教育之發展,特成立中華視覺障礙教育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二、性 質: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。
三、服務範圍:本會以全台灣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四、會 址: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
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,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。
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五、任 務:本會之任務如下:
(一)提昇視障教育教師及家長視覺障礙教育專業知能。
(二)增進非視障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對視覺障礙學生之認識與協助。
(三)倡導視覺障礙教育正確觀念,促進其健全發展。
(四)鼓勵視障教育教師研發、改進與推廣視障教育評量工具、教材教法及輔具。
(五)探討並改進學校內對視障學生的鑑定與服務事宜。
(六)蒐集、出版視障教育有關資料。
(七)辦理視障教育研討會或研習活動。
(八)聯絡台灣內外相關團體,交換視障教育資訊。
(九)協助、加強視障教育專業人員及教師之培育及在職訓練等事宜。
(十)促進視障教育與復健、醫療及社會福利等的資源整合。
(十一)其他與章程所訂宗旨及任務相關事項。
六、主管機關:
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、任務主要為教育部。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
七、會員資格:
(一)個人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,年滿二十歲,關心視障教育之教師、家長、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、視障相關系所學生等。
(二)團體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且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公私立機構或團體。團體會員應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(三)贊助會員:每年或一次贊助本會 5000 元以上之個人或團體會員。
(四)榮譽會員:對本會有所貢獻之個人或團體。
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入會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後,依章程規定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。